湖北省浙江企业联合会(总商会)再次荣获全国工商联“四好”商会
2021-02-04 16:55:21 湖北省浙江企业联合会
近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厅公布2019—2020 年度全国“四好”商会名单。湖北省浙江企业联合会(总商会)、武汉市台州商会、武汉市温州商会、武汉市金华商会、宜昌市台州商会、孝感浙江商会等6家在鄂浙江籍商会榜上有名。
本次评选按照《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2020 年度全国“四好”商会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全国“四好”商会建设标准,在各地工商联逐级推荐、省级工商联审核把关、全国工商联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全国工商联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认定1478 家商会为2019—2020 年度全国“四好”商会。2019年以来,湖北省浙江企业联合会(总商会)按照全国工商联关于2019-2020 年度“四好”商会建设工作部署,认真开展以“政治引领好、队伍建设好、服务发展好、自律规范好”为主要内容的“四好”商会建设,加强商会引导服务,推进商会规范化建设,发挥商会职能作用。特别是在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引导在鄂浙商,团结带领会员企业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共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湖北省浙江企业联合会(总商会)“浙江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湖北省浙江企业联合会(总商会)已被全国工商联认定为2017—2018 年度全国“四好”商会,是再次荣获全国 “四好”商会殊荣。商会将继续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扣两个健康主题,引领广大在鄂浙商牢记初心使命、砥砺奋斗前行,肩负起“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程中的“浙商担当”,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