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

2024-11-14 09:20:13 世界浙商

11月13日,国务院关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的批复(下称“批复”)发布。

根据批复要求,《方案》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持续推动大宗商品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有效发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作用,全面提升大宗商品资源配置能力。

浙江省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完善配套政策,强化风险防范化解,分步骤分阶段落实工作任务,确保《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任务落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政策实施、体制创新、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好指导支持,帮助解决《方案》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商务部要加强统筹协调,牵头做好指导服务,推动《方案》各项改革任务落实,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近年来,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片区坚持走差别化、特色化的路子,在大宗商品市场中的油气全产业链建设上,已经取得了傲人的成绩。同时,舟山也一直致力于推动大宗农产品贸易交易特色发展,开展了一系列先行先试,在探索创新粮食进口检验检疫通关模式、延伸粮食和高端动物蛋白产业链、建设农产品贸易平台等领域取得了一批成果。

来源: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