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换届,蒋卫宇当选会长

2025-06-02 00:20:17 世界浙商

近日,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换届会议暨第四期浙江破产保护沙龙在杭州举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卫宇当选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研究会会长。


会议指出,破产法治的终极追求,是让困境中的市场主体感受到制度的善意,让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为浙江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注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东亚破产重组协会中方创始理事长王卫国出席会议并致辞。王卫国教授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他提出了当前破产法修改中需要关注的六个问题:


一是关于集团破产,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缺乏法律依据,实务中一些案件的做法存在疑问;
二是关于跨境破产,现行《企业破产法》第5条仅有原则性规定,缺乏具体规则;
三是关于个人破产,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现有的个人债务清理难以满足实践需求;
四是关于府院联动机制,要合理界定政府部门在破产程序中的职责边界,防止破产案件行政化;
五是关于预重整与重整,当前各地开展的预重整实践,并无法律依据,性质不明,且一些重整案件的做法超越了法律规定;
六是关于破产管理人制度,全国性的管理人协会尚未建立,管理人自律有待完善,一些案件中对于管理人报酬的处理不利于管理人队伍的建设。


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任一民代表第一届理事会作工作报告。


浙江省法学会研究部二级调研员胡铮莅临现场并宣读了《关于同意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换届选举的批复》。经会议选举,蒋卫宇当选新一届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任一民当选常务副会长,徐峻峰、王雄飞、林锡铭、李宇、苏洁澈、朱黎、叶通明当选副会长,石一峰当选秘书长,吕秋红当选常务副秘书长,徐萃文、李乐敏、章菁当选副秘书长。


新一届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蒋卫宇发表讲话。他表示,当前,破产法修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推进,浙江作为民营经济大省,始终以市场化、法治化为导向,以司法手段保障市场主体有序退出,高效出清市场风险,准确识别重整价值。


蒋卫宇提出,新一届研究会要立足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紧扣浙江民营经济大省特质,深入探索适配中小企业的破产法治理论与实践,聚焦简易程序设计、困境企业挽救、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探索等关键领域,推动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破产保护模式,为营商环境优化提供法治保障。


本次会议下半场为第四期浙江破产保护沙龙,分两个会场就“庭外重组机制”、“待履行合同问题”进行专题研讨。


“庭外重组机制”分会场由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任一民主持。与会嘉宾围绕庭外重组的定位、适合启动债务重组的债务人类型、企业运营价值的保护和监督、利害关系人的参与等问题展开讨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卫国、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长徐峻峰分别作总结发言。


“待履行合同问题”分会场由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叶通明主持。与会嘉宾围绕待履行合同的识别标准、管理人选择权的行使限制、合同解除与继续履行的法律效果、特殊的待履行合同等问题展开讨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王雄飞作总结发言。


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破解企业退出机制难题、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债务风险化解等重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新一届理事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研究会将持续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破产法理论与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开展研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