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与监督并重,2024-2025年浙江法院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报告及典型案例发布

2026-06-16 18:52:50 世界浙商

6月1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2024-2025年浙江法院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工作报告》及典型案例。

仲裁是国际通行的商事纠纷重要解决方式。随着浙江市场经济活动的日益活跃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仲裁正成为越来越多商事主体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2026年3月1日,新修订的《仲裁法》正式施行,为我国仲裁制度的国际化、现代化带来了新机遇。杭州国际商事法庭开具全省首份仲裁调查令,助力仲裁取证;宁波中院与本地仲裁委签署全流程协作协议,在仲裁保全、调查取证、司法审查、裁决执行四大环节深化联动。

据了解,浙江法院秉持“支持与监督并重”理念,持续优化“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近两年共受理各类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1586件,结案1623件,收结案量较2023年均有显著提升。“仲裁协议是仲裁制度的基石,”浙江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叶向阳说,浙江法院将仲裁协议效力的审查作为司法监督的重要关口,严格把握仲裁合意基础。近两年,全省法院共审结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418件,部分案件被认定无效或不成立。在浙江高院办结的中院报核案件中,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117件,其中104件被认定无效或不成立,主要原因集中在当事人未达成有效仲裁协议、仲裁机构约定不明等情形。

《工作报告》显示,浙江法院对仲裁的司法审查秉持审慎原则,低撤裁率与高保全率并举。近两年,全省法院审结的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中,裁定撤销或部分撤销的比例为1.51%,相较于2018至2023年的撤裁率进一步下降;审结仲裁保全类案件3747件,其中仅20件保全申请被驳回,保全支持率高达89.70%。与此同时,法院通知仲裁机构重新仲裁的案件数量超过撤裁案件数量,充分保障仲裁庭自我纠正的机会。

浙江是开放型经济大省,国际商事往来日益频繁。近两年,全省法院审结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8件,除当事人自行撤回外,均予以支持;审结认可和执行港澳台地区仲裁裁决案件7件,支持率100%,为跨境商事活动提供了稳定、可预期的司法保障,助力浙江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作为外贸大省和数字经济先发地,浙江法院在仲裁司法审查领域不断遭遇新情况、新问题,仲裁与破产程序衔接、提单仲裁条款效力、电商平台格式仲裁条款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新型法律难题持续涌现。”浙江高院民四庭庭长徐向红介绍,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聚焦虚假仲裁规制、破产衍生诉讼中仲裁条款效力边界、格式合同仲裁条款提示说明义务、外国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等前沿实务问题,为全省同类案件审理划定标准、提供指引。

叶向阳表示,下一步,浙江法院将以新《仲裁法》实施为重要抓手,不断提升仲裁司法审查的专业化国际化水平,为持续做优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